4-2 打工
以不妨碍学业为前提,拿到资格外活动许可后可以打工。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。
打工时间有限制性规定
“每周不超过28小时”。
长假期间(※)打工时间延长为“每天8小时,每周40小时”。
※暑假、寒假等学校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休学期。
打工场所及业种有限制
“限制游乐等及业务适当化等相关法律”第二条所涉及的场所及业种禁止打工。
禁止打工场所示例
・招待客人饮食消费的场所(俱乐部、歌舞酒店、牛郎俱乐部等)
・照明昏暗的场所(10勒克斯以下)
・单间或店内空间狭窄,从客席上看不到其他地方
・老虎机店、麻将店、游戏厅等
上述娱乐场所的宣传(发传单)、清扫也在禁止之列。
如果在打工的地方受伤了…
如在打工过程中受伤或在前往打工地点途中遭遇事故可得到“工伤保险”救济。但需申请工伤保险,申请所需资料请从以下网址↓下载。
此外,关于工伤保险、劳动补偿机制请到厚生劳动省网站站确认。
相关网站
● 关于资格外活动许可(出入国在留管理厅)
如有违反资格外活动许可的行为,在留资格到期后将无法更新,也无法申请变更。
※有前例显示,因打工时间超出资格外活动许可限制,日后无法到录取校入读或到录用企业工作。
电商或送货员呢?
资格外活动许可分为“包括许可”与“个别许可”。能够对活动地点与时间进行客观性确认的为“包括许可”。但通过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或收到订单后送货的送货员等,因其打工时间无法事先明确,所以不在“包括许可”的认可范围内,需备齐可确认工作内容、合同等的必要资料申请“个别许可”。
有薪(打工费)技术实习、企业实习
有别于通常的资格外活动(包括许可),有时会被认可。因需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进行个别判断,请携带所需资料(在校证明、成绩证明、明确载有企业实习内容与机构薪资等信息的资料等)前往咨询。
出入国在留管理庁“致有意参加企业实习者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