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-3 录用(内定)后需办理的手续
拿到企业录用邀请(内定)后,最好尽快办理在留资格变更手续。一般情况下,12月1日起即可申请。(到东京出入国管理厅办理时)
虽是由留学生本人提交申请,但有些资料需让录用(内定)企业、学校准备。
申请资料
1. | 〈本人准备的资料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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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 <工作单位提供的资料> |
※不同于就职机构所提交资料。详情请参考这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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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 <学校提供的资料> |
※如仍在校就读,需让学校出具预定毕业证明 |
一旦“不批准”,可重新申请
如果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未获批准,最好确认一下原因。视原因,有些情况是可以重新申请的
可再度申请案例的拒批原因(例)→学校修习内容与就业单位业务不符。
专门学校生被拒批的原因,最常见的是明明满足各项要求,却未向审查官正确传达在专门学校的修习内容。这种情况下,就要像上述“⑥其他”所示,补交与就业单位职务内容相关性的证明资料重新申请。
相反,如果是“居留状况不良”,那就算满足条件也不会获批。
比如违反资格外活动规定(打工超时),或出勤率低、学习成绩不好,就会因“居留状况不良”而拿不到变更许可。因未缴税而被拒批的例子也很多。